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8]11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5
实施时间: 2008-6-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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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全面掌握此次取消和调整的事项和减少的报送资料,在实际工作中按《通知》要求受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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