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8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4
实施时间: 2002-11-4
失效时间: 2016-8-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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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各局要将贯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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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26
实施时间: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