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函[2009]3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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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工作会议上对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讨论意见,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2008年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在国家税务总局未颁布新的规定之前,参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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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