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失控发票和失控发票所涉及企业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1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0
实施时间: 2005-1-10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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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失控发票和失控发票所涉及企业情况的通报》(国税函〔2004〕1380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通报》的内容,将我省增值税失控发票和失控发票所涉及企业情况一并通报如下,并提出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工作。
  一、我省增值税失控发票情况统计分析
  (一)全省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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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