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提取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0]21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4-24
实施时间: 2000-4-24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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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局(总公司),北京地区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适应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法规和财政部财工字[1995]256号《关于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将提取业余设计奖及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集体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称企业)统一组织的业余设计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开展业余设计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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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