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办理税务更名登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6]15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4
实施时间: 2006-9-14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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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南平、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新华发行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批复》(闽委〔2002〕78号)文件,由全省各级新华书店等国有图书发行单位的资本持有者按照《公司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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