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部明电部委[2002]3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7
实施时间: 2002-7-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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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必须组织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12日前完成当地已经批准使用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一千万元、一亿元)的商贸企业的复查清理、实地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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