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发[2009]9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10-9
实施时间: 2009-10-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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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九日
  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8〕35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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