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减免审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3]10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25
实施时间: 2003-8-25
失效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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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的审核和监督.经省地方税务局2003年8月25日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减免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最近专门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为此,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关怀的政策落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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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7]6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9
实施时间:2007-6-2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