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发[2005]82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11-18
实施时间: 2005-11-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5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05年底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以下简称“并轨”)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出中心)工作,促进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4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