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监察厅、甘肃省计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国债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03]1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3-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国债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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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建设厅制定的《甘肃省国债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国债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情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在建国债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根据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继续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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