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甘肃省劳动保障厅、甘肃省经贸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税局关于认真解决当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02]44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7-25
实施时间: 2002-7-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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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认真解决当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全力抓好“两个确保”工作,基本做到了当期无拖欠,维护了社会稳定。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执行政策不严、越权违规审批职工退休、不按政策预留和清偿养老保险费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给我省社会保障工作造成巨大压力,直接影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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