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本市秋粮收购价格监测发布工作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5-10-19
实施时间: 2005-10-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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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郊各区(县)物价局:
  本市今年秋粮(粳谷)收购即将开始。为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做好秋粮收购价格监测发布工作,维护农村市场价格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发布工作
  市政府在扶持本市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中,明确要求价格部门及时发布粮食价格信息,充分发挥价格导向作用,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出售余粮。做好粮食收购价格监测发布工作,是价格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拓宽工作领域、增强服务意识的具体表现;也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各区(县)物价局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粮价走势,并按照统一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扎扎实实做好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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