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审计局关于本市开展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7]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发文时间: 2007-8-29
实施时间: 2007-8-29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9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沪财库[2004]27号)和《市财政局、人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4]29号)规定,本市从2004年10月起试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配合下,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基本实施了收缴分离改革。为总结这两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情况,发现并纠正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摸清改革中尚未克服的难点,深化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制度改革,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