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办发[2007]4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3-5
实施时间: 2007-3-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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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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