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征[2006]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10
实施时间: 2006-8-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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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推行范围
  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不纳入推行范围的除外);对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原则上全部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由于商业零售企业下一步将纳入税控收款机推广范围,因此,本市商业零售企业暂不推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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