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办[2006]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25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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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浙江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考核评比办法》经全省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价格部门进一步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和质量。
  浙江省物价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各级价格部门和政务信息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价格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比项目名称
  (一)浙江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浙江省价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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