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05]248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12-27
实施时间: 2005-12-27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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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保障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4]53号),现就我区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自治区境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后,应到所在市、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按时足额为所有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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