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5]27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30
实施时间: 2005-12-30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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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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