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改[2009]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7-21
实施时间: 2009-7-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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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21号)、《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9〕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主要是村干部报酬、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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