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驻点征收所需档案合并程序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6]10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5
实施时间: 2006-5-15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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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解决车辆购置税驻点征收所需档案合并程序的请示》(临国税发[2006]8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车购税征收点档案管理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档案合并程序”的开发和应用
  为保障车购税征收点的征收信息与市局办税服务厅(车购税)征收信息的统一管理,省局专门开发了“车购税驻点征收档案合并程序”(简称“档案合并程序”),用于将征收点档案合并到市局办税服务厅(车购税)档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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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