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部分粮食价格监测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办价格[2000]4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0-6-26
实施时间: 2000-6-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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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委员会):
  为适应今年实行的新的粮食质量标准要求,经与各粮食生产区协商,现将小麦、稻谷等粮食价格监测点调整如下:
  一、取消江苏、山西省花小麦价格监测点,北京、天津原花小麦价格监测点改报白小麦,新增河南、山东、安徽等省白小麦价格监测点。
  二、中籼稻价格监测点全部纳入晚籼稻价格监测体系。
  目前夏粮已经进入收购期,请各地根据调整后的粮食价格监测点及时开展工作,认真做好价格的采集和分析,并将粮食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我委。
  整后的主要粮食价格监测点目录
  主产地        采价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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