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车购税征管软件上线后税款征收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7]3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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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崇文、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市局工作部署,新版车购税征管软件(以下简称“新版软件”)于2007年5月21日上线运行。“新版软件”上线后,车购税的征收、退付业务和会统核算将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税款征收
  (一)缴、退税凭证
  车购税征收和退税业务停止使用《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和《车辆购置税退税凭证》。车购税征收业务启用《税收通用完税证》和《税收通用缴款书》,车购税退税业务启用《税收收入退还书》。
  (二)缴税的办理
  车购税征收大厅只收取现金和办理POS机缴税,对于纳税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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