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收税控专用发票适用范围的函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3]5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6
实施时间: 2003-5-6
失效时间: 2011-7-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0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我市地税发票管理,有效推广税控装置,我局增设了《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收税控专用发票》(电脑版)。该发票一式三联,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广告等行业,其中第三联为备查(办证)联,适用于房地产企业到贵局办理房屋交易的证明。
  特此函达。
  附件: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收税控专用发票(样板)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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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11年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7/15
  实施时间: 201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