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2]20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5
实施时间: 2002-7-5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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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荔湾征收管理分局:
  你局《关于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税征收权限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市局对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美晨股份有限公司,自1993年10月至1998年12月,公司的生产场地和管理机构设在白云区广花四路棠新西街53号。2000年8月,公司管理机构搬到东山区水荫路17号之二办公。公司在2001年8月28日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单位名称的同时,把注册地址由“广州市广花四路棠新西街53号”变更到“广州市下九路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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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