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09]5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5-14
实施时间: 2009-5-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7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
  陕西省财政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等相关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