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9]18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7
实施时间: 2009-7-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128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43号)、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9〕27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局根据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