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09]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4-22
实施时间: 2009-4-22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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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厅,财政部驻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现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及时办理审核拨付手续,请于6月10日前将2009年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报我部(金融司)。奖励资金审核以县域金融机构200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幅为依据。
  附件: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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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农贷款发放及奖励资金情况表.xls    
县(市)涉农贷款发放及奖励资金情况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