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9]5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1
实施时间: 2009-3-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3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依法治税,服务经济发展
  (一)坚决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国税系统丰源工程规划(2009-2012)》、《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52条意见》以及《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各项规定,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