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政府等设立的代表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程序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9]7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6
实施时间: 2009-3-26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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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各民间团体等在我省设立的代表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法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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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