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3-20
实施时间: 2009-3-2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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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24号令第54条的规定,为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开展报备工作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必须结合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报送书面备案材料的同时,应当登录系统网站(http://www.acc.gov.cn),在日常业务报备功能中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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