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9-2-24
实施时间: 2009-2-2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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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协、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2008年12月3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105号)(附件1)及我会拟定的《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于2009年3月10日前反馈至省注协网站“意见反馈”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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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