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销售1997年度新疆棉花的财政定额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8]3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6-12
实施时间: 1998-6-12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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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我部制定的《销售1997年度新疆棉花的财政定额补贴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该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销售1997年度新疆棉花的财政定额补贴办法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纺织工业局?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驻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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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