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IC卡门票管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5]6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9
实施时间: 2005-6-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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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IC卡门票管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32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对非纸质门票管理提出要求,对按企业自用发票管理的各类门票式样、印制内容进行规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批复”要求,凡企业申请印制IC卡门票等非纸质形式的报销凭证,按企业自用发票进行管理。门票式样将根据企业需要设计。
  二、普通发票改版后,各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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