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耕地占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农[2008]1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4-11
实施时间: 2008-4-1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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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深圳、梅州不发),深圳、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省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订我省新实施办法,为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和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耕地占用税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1月1日起至我省新实施办法出台前,各市、县(市、区)耕地占用税征收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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