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7]8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7
实施时间: 2007-3-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50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费有关票证管理,规范现金解缴秩序,全面掌握收入情况,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基础管理工作质量,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社会保险费现金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对部分区县边远乡镇难以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解缴社会保险费的,报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备案后,可以采取现金征收、汇总缴纳的方式。
  实行现金汇总缴纳的地区,要加强现金、票证结报管理,及时解缴费款。具体解缴办法比照税收征缴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解缴期限不得超过当月25日。
  实行现金汇总缴纳的地区,要做好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