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系列化建设试点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字[1997]2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9-24
实施时间: 1997-9-24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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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山西、河南、甘肃、四川、湖南、吉林、浙江、安徽、黑龙江、山东省财政厅: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财政支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促进农业实现两个转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探索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我部决定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开展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系列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我部制定的《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系列化建设试点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随文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项目审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试点项目的有关材料上报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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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