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收入收缴改革具体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0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9
实施时间: 2006-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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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5]365号),为做好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账户开设
  请各专员办在我部选定的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代理银行范围内,选择一家银行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和烟草商业税后利润收入收缴的代理银行,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该代理银行的营业网点作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专员办选定代理银行及网点后,填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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