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2]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4
实施时间: 2002-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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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将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 关于个人取得的采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领取的采暖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差旅费包干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对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的企业,其差旅费包干办法经各市地税局审核批准后,出差人员取得的差旅费包干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雇员身份的确定
  本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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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
标题四“关于离退休人员受聘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内容按辽地税函[2005]108号和辽地税函[2006]136号文件执行;

标题六“关于销售大包干执行问题”的内容废止;标题七“企业实行年薪制的范围、审批问题”的内容按照辽地税发[2005]11号文件执行: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