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8]6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4
实施时间: 2008-5-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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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含外税分局、直征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征费征缴暂行条例》、《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现将2008缴费年度(2008年7月-2009年6月)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一)2007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13元。其60%为1447.8元,300%为7239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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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doc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