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8]1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7
实施时间: 2008-1-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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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电子口岸入网初审之前,应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电子口岸入网申请时,应查验其办理的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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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转发意见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转发意见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