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库[2005]2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12-3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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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我们于2004年4月和2005年1月分别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省直48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173家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改革范围。为全面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从2006年1月1日起,省直预算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外支出账户问题
  1.按照规定,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均通过一个“零余额账户”支付,单位不再另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各单位原批准设立的预算外支出账户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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