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人函[2008]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5-5
实施时间: 2008-5-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5月4日至8月8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进入境内传递阶段,传递地点涵盖31个省(区、市)的113个城市和地区。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北京奥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安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