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5]4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13
实施时间: 2005-5-13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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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近期市局局长办公会关于加强组织税收收入、进行政策清理等工作部署,对开展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以及取消、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 政策清理,资格核实。通过汇算,对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重新审核其资格,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对生产性外资企业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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