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7]3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失效时间: 2018-11-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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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地税机关的工作负担,推动全省网上申报纳税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89号)要求,现就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申报资料的报送要求
   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包括: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报送方式包括:网络方式、电子介质方式和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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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11-28
实施时间: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