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3]2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0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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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将《公告》张贴于办税服务厅,并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要求,对我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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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公告》第二、三、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