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会签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4]15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0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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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浙江省地税系统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决定》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切实推进依法治税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各市、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及各级地税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通告、通知、意见等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 省及各级地税局机关内部关于宣传、教育、计划、稽查、监察、人事、财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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