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办[2006]3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7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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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国税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皖政办〔2001〕93号)的相关规定及2006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公开应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安全,谁决定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文公开的载体为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内、外网)、《安徽国税法规汇编》。
  第四条 除下述列举的公文不公开外,其他公文原则上一律公开。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公文;
  (二)涉及内部工作秘密的公文;
  (三)其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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