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房屋产权证件印花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地税发[1999]8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5-24
实施时间: 1999-5-24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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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县(市)局: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济政字[1999]18号《关于进行房屋产权验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房屋管理部门将于1999年3月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新审定并换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权属证书工作。为了做好房屋产权证件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市税务局济税三(1990)71号、市房管局(90)济房房字第50号“转发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所有权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经市局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房屋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委托其代售印花税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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