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5]25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17
实施时间: 2005-10-17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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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财政局,省局直属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65号)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陆续反映了一些问题,为更好地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精神,公平房地产市场营业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问题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3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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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第四款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9]11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9-27
实施时间:2009-1-1